鞋类设计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正式向社会发布的新职业,属于高技能人才中的知识技能型人才。为推动鞋类设计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在鞋类设计从业人员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组织制定了《鞋类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组织部分参加《标准》编写与审定的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编写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鞋类设计师》。
鞋类设计是一门边缘学科,鞋类设计师是一个新职业,《教程》紧贴《标准》,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培训特色。由于鞋类产品品种繁多,技术特点跨度大,除通用的理论和知识点外,皮鞋、运动鞋、童鞋、休闲鞋、工作鞋、时装鞋、凉鞋、布鞋等大类鞋类设计的特点和方法采用模块化的论述和编纂。在结构上,《教程》是针对本职业的职业活动的领域,也按照模块化的方式,分鞋类设计员、助理鞋类设计师、鞋类设计师和高级鞋类设计师四级分别编写。《教程》全书近200万字,插图1000余幅,分上、中、下三册,它是从事鞋类设计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教材,也可供大专院校鞋类设计专业教学参考。目前,《教程》已经基本完成编辑工作,进入出版阶段。
按照国家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要求,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委托,2008年7月,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在福建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由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皮革工业协、中国轻工业设计师泉州培训站、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将共同举办“鞋类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班”,对即将从事鞋类设计师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一、培训目的
全面提高培训教师和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师资及考评员队伍,保证即将进行的鞋类设计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培训对象
1、全国大中专院校中从事鞋类计科研、教学的中高级教师;
2、企事业单位从事鞋类设计、研发、检测及管理人员;
3、地方鞋类协会主要负责人及从事行业技术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介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培训班学员,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书。)
2、由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介绍鞋类设计师(X2-10-07-21)鞋类行业特种职业培训鉴定工作开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安排,以及鞋类设计师职业培训基地和鞋类设计师职业资格鉴定站的建设和管理方法。
3、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协会工作人员解读《鞋类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介绍《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鞋类设计师》内容,提出培训和鉴定的技术要求。
4、本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已经纳入教育部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培训合格后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源信息表”中备案,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并可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任职资格参考。
5、大专院校鞋类设计专业教学经验交流。